2021年度全校档案工作培训会议召开
4月23日下午,2021年度全校档案工作培训会议在第三教学楼213课室召开。会议由学校档案馆主办,主要内容为宣讲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下简称《档案法》)和我校新颁布的《中山大学档案管理规定》,部署2021年度我校的归档工作。会议在珠海校区和深圳校区设分会场,来自全校各立档单位的档案联络人和兼职档案员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档案馆周纯馆长首先介绍了此次《档案法》修订的历史背景。新修订的《档案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档案法》自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周纯馆长随后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解读了《档案法》的主要修订内容:明确提出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定位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明确规定一切社会主体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强调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明确档案馆的重点任务;明确电子档案法律地位;加强档案工作监督检查;新增档案工作的国家责任(明确国家鼓励、支持、加强、推进档案工作,发展档案事业)。
周纯馆长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为我们加强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行为规范,我们要全力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接下来,周纯馆长向全校档案工作人员介绍了《中山大学档案管理规定》(中大档案[2020]1号)修订的经过,重点强调了学校对档案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的归档要求。
档案馆实体档案部主任赵丽萍从档案利用、2020年全校各单位归档情况、2021年度归档指引三个方面向全校档案工作人员作了汇报与指引;厘清了去年档案归档工作中一些细节,明确了今年归档工作的注意事项。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校全体档案工作同仁,努力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高校第一方阵、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大学贡献自己的力量。2021年,档案馆将继续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学校档案工作的“四有”要求,加强对各单位归档材料的收集力度,努力实现学校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全记录,为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撰稿:赵丽萍
初审:李林悦
复审:姚明基
审定:周 纯